中新網11月15日電(李金磊)備受矚目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全文今日公佈。《決定》提出,要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,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,2020年提高到30%,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。
  國有資本收益,俗稱“紅利”。對於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的提高,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,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,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  劉尚希指出,國有資本的性質是全民所有,既然是全民所有,那麼其產生的收益應該全民共享,目前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偏低,因此應該逐步提高,用於公共服務,真正讓全民共享,讓老百姓感受到國有資本全民所有的價值所在。
  事實上,社會中“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”呼聲已久。據瞭解,根據行業性質不同,目前一般競爭類央企的紅利上繳比例是10%,資源類央企上繳比例是15%,軍工科研類央企的上繳比例在5%。經國務院批准,從2012年起中國煙草總公司稅後利潤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%。
  今年2月,國務院發佈的《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》也明確要求,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,“十二五”期間在現有比例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,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。
  “只有上繳更多紅利,才能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務和改善民生,否則這部分財富只能被部分人占有和享受。”劉尚希表示,上繳更多紅利不是直接分給每一個人,而是用於資助政府的社保和養老開支,用於建設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等公共服務的提高,這樣對於提升老百姓幸福感、擴大內需和消費、保障國家財政安全都有重要意義。
  劉尚希認為,民生的改善會降低老百姓偏重儲蓄的必要性,使他們提高消費支出,這就意味著消費需求的擴大,因此,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有助於擴大內需和消費,從而對經濟增長起到穩定作用。
  此外,劉尚希指出,政府不能總是用財政赤字、債務的辦法來改善民生,更多的國有資本的收益進入到財政來,這樣有利於防範財政風險,保障國家財政安全。
  對於“為什麼到2020年提高到30%”的問題,劉尚希認為,不是一下子提高到30%,是考慮到國有企業的承受能力。
  劉尚希指出,因為國有企業面臨著自身發展的問題,逐步提高上繳比例,符合實際情況,既考慮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,不會一下子加大國有企業的壓力,同時也給國企一個預期,讓其做好準備。這個準備一個是心理的準備,另一個是實際條件的準備,這倒逼國企要改變盈利模式,提升盈利能力,增強競爭力尤其是研發創新能力,這對國有企業是一種壓力,也是一種動力,所以,在一個時間段內逐步提高上繳比例是一個更好的選擇。(完)  (原標題:國企紅利上繳比例2020年提至30% 專家稱有助擴消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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